频 道: 首 页|新闻中心|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科 教|时 尚|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商城|供稿|产经资讯|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商务部:力争3到5年初步建立现代流通法律体系

2005年07月21日 11:12

  中新网7月21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表示,中国流通领域立法基础薄弱,存在大量空白亟需填补,从现在起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起包括规范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市场秩序、市场监测调控与管理,信用制度等方面法律制度的现代流通法律体系。

  商务部自2003年成立以来研究起草了一批流通领域的重点法律法规和规章,大部分已上报或颁布。其中包括两部法律:反垄断法已完成起草,融资租赁法已完成框架起草;六部行政法规:直销管理条例、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管理条例的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已完成修订的起草工作,并即将上报;同时制定颁布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等一批部门规章。

  但目前中国流通领域的立法还非常薄弱,尚没有形成一个科学、明确和清晰的法律体系,也没有一部以整个市场流通活动为调整对象的基本法作为流通领域立法的基础和依据。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尚明介绍说,目前流通领域法律法规数量还很少,对流通的规范和管理主要通过大量政府文件的方式进行。随着近年来市场主体的多样化,现代流通方式的不断涌现和新型业态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流通立法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很多领域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也给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马秀红指出,流通领域存在大量法律空白点,欠账很多,社会各界对加强流通立法的呼声也很高,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抓住加入世贸和行政许可法实施的时机,全面推进流通立法工作。今后无论是对市场运行具体问题的协调处理,还是对商贸企业改革发展的宏观指导,在内容上都应与世贸规则和中国加入世贸承诺保持一致,在程序上应公开透明,符合法律规范。(陈晶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