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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公安局原副局长受贿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05年08月03日 09:16

  中新网8月3日电 据法制日报消息,昨天上午,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阜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种永纪作出一审宣判,种永纪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邵新莲同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审理认为,种永纪利用职务便利,先后索取、收受财物计人民币244.89万余元、美元1000元,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枪一支,私藏各类枪弹一千余发,种永纪对家中人民币288.28万余元,港币11531.8元,美元9536.78元,以及一批物品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李光明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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