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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机关节能办公 单位不节能检察长受处分

2005年08月03日 09:30

  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的办公区在白天光线好的情况下不得开灯,天黑需照明时,只可使用照明设备的一半。院内照明设备晚9时后必须关闭。昨日,北京市检察院发出通知,全面推行节能办公。

  同时,为保障节能工作落实,市检察院各机关处室及18区县检察院的领导,近日都与市检察院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签订了“节约能源责任书”。今后,哪个单位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节能,检察长和相关处室的领导要受到处分。

  据了解,朝阳区检察院已于上月1日率先推出节能办公措施,全月节约天然气180立方米,水120吨,电6570度。

  (来源:新京报;作者:廖卫华、张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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