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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发集团原总经理因贪官毕玉玺窝案被公诉

2005年08月04日 08:44

  由毕玉玺窝案串案中牵出的首发集团级别最高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昨日被公诉,其中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首发公司)原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朴善琨被称为“毕玉玺案的最终突破口”,他被控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两项罪名,同时被诉至法院的还包括首发公司原总经理董国森。另据记者了解,首发另一高管康秋生涉嫌受贿目前正由东城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方指控,董国森涉嫌受贿60万元,私分国有资产317万元;朴善琨涉嫌受贿16万元,与董国森共同私分国有资产317万元,此外个人还单独涉嫌私分国有资产173万元。

  东城检方称,去年北京市反贪局对朴善琨立案侦查时,朴揭发了毕玉玺私分国有资产一事,毕玉玺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浮出水面,整个首发集团的窝案串案被揭开。

  在毕案审结后,毕玉玺案的主办检察官、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副处长彭唯良就曾透露,“毕玉玺案的最终突破,在于首发公司副总经理朴善琨对他的揭发!”

  据指控称,朴善琨受贿16万元主要源于个人私分173万元国有资产,1997年,首发公司在香港捆绑上市,“京津塘北京公司”(简称京津塘)占了其50%股份。后“京津塘”将转让24%股份所得的1.48亿元股权转让金,及另外600万元交给当时的首发财务经理卢某,卢为此款项开设了单独账户。

  在卢某调走后,时任首发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朴善琨截留了该账户的利息173万元,并以此为员工购买了保险。为此,朴善琨收受了保险公司、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贿赂共计16万元。

  2003年该保险退保,173万元中损失了20余万元,朴善琨用公司财务及部分自己的钱将此款项补齐。检方指出,受贿情节是朴善琨被反贪部门立案后自己招供的,属于自首情节。昨日,东城法院作出当日立案的决定。

  (来源:竞报;作者:胡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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