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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要追究大兴煤矿生产许可证发放者的责任

2005年08月09日 22:16

  中新网8月9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9日晚在大兴煤矿“8·7”特大煤矿透水事故新闻发布会上说,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在两个月前对该矿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责任。

  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8月7日该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23人被困井下,但是该煤矿却在6月7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请问你有何看法?李毅中回答说,我已经关注到此事,这个许可证是如何发放的,我们要追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李毅中说,从现在的情况看,该煤矿存在着明显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该矿不仅是非法生产,而且管理混乱,不应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他说,对那些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煤矿,应当坚决关停。要进行真正的停产整顿,杜绝假停产,而且整顿要有期限,不能无限期,届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关闭,要采取炸毁井筒、停止供电供水、遣散工作人员等办法,彻底恢复地形地貌。(赵东辉、王攀、徐清扬)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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