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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管理条例草案获得通过 行业规范指日可待

2005年08月12日 08:59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一日电(记者俞岚)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国直销立法取得重大进展。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按照程序,两大法规随后将由国务院公布实施。

  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相关人员处了解到,两大法规清晰划分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区别,主要将起到规范行业起步发展的作用,为直销企业经营提供严格的法律依据。

  据悉,新的《直销管理条例(草案)》设定的企业进入门槛是,注册资本金达到人民币八千万元,保证金人民币两千万元。草案同时规定直销员奖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百分之三十。

  记者还了解到,条例将明确两大主管部门,即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其中商务部主要负责对直销企业的资格准入进行审批,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则承担对直销企业进行市场监管的职责。

  商务部官员表示,直销法颁布后,任何符合条件的直销企业都可以申请领取牌照。商务部在接到企业申请后,会严格审议企业的资质和商业计划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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