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了解手机功能的途径大多是通过说明书或使用手册。但目前很多说明书却成了让人看不懂的“天书”。中国消费者协会11日通过其公开网站列举了手机说明书的六大“罪状”。
罪状1一书多用
现在手机更新换代非常快,手机生产商为了节约成本,就采用一书多用的方式来敷衍消费者,这种一书多用的情况很容易产生恶果———对功能说明不到位。
罪状2滥用术语
说明书的语言技术味道浓,文字不通俗,使一般消费者看不懂手机功能一览表,影响操作。这就在无形中加大了售后服务的工作量。
罪状3货不对版
有的说明书注明:“如果电话未接通,会显示某种符号,此时按某个键自动重拨该电话号码。”但实际操作中,电话未接通会有语音提示,不会自动重拨。还有的说明书声称有“限制通话”等功能,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功能却并未开通。消费者一旦操作不当,很容易限制SIM卡和手机,造成损失。
罪状4“参见”繁琐
许多手机说明书上,对于一个问题的说明经常是说不完整,往往采用“请参见第×××页”来省略说明内容,这令消费者在学习一款手机功能的时候,左翻右翻,最后往往会看了前面的记不住后面的。
罪状5短斤少两
说明书上往往遗漏配件清单、无维护与保养介绍,这些常识性的知识如果在说明书上不加以注明,就会给一些不法商贩提供机会,利用消费者的常识缺陷,偷换手机配件。
罪状6名不符实
有的说明书上所标注移动电话手机的通话时间、待机时间、话机的储存量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去甚远。说明书中介绍的手机电池待机时间往往与实际不符,部分厂家在说明书中介绍的电池待机时间是在理想状态下的测试结果,实际使用中通常不能达到。
(稿件来源:《北京晚报》,作者: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