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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党章未修改前国民党中常委任期仍为1年

2005年08月16日 15:15

  中新网8月16日电 对于是否支持中常会决议将中常委任期改为2年,马英九16日上午表示,现行党章规定的中常委任期即为1年,在未修改前,不会延长为2年。

  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同时指出,当初国民党进行改造方案时,特别将中常委任期由4年改为1年,就是希望“增加周转率”,让更多中央委员可担任中常委,这种作法现在合不合适、要不要检讨,就由党代表大会决议。

  另外,对于有党代表提出将党主席任期由4年改为2年,马英九持开放态度表示,任何意见都可提出讨论,只要获得2/3党代表同意即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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