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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敦促市民月底前主动上缴私存炸药枪支

2005年08月18日 15:39

  中新网8月18日电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公安机关敦促手中尚存有枪支、炸药等危险物品的市民,应按照8月1日警方发布的《北京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违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要求主动上缴,凡在通告发布后30日内主动上缴者,公安机关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副处长谭权介绍,《通告》要求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投案自首并交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工具设备及原材料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的,依法从重处罚;警方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韩金星)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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