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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童黄娜新加坡遇害案宣判 凶手被判处绞刑

2005年08月26日 15:46

  中新网8月26日电 万众瞩目的中国女童黄娜新加坡遇害26日上午宣判,法官裁决凶手卓良豪谋杀罪名成立,并判处凶手绞刑。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主审法官黎嘉上午11时正步走入庭室。他没有拐弯抹角,直接就说他不相信卓良豪患有精神分裂症,所以他也不接受可以减轻犯罪责任的辩护理由。最后,助理主簿官宣读,阿豪将被送到一个地方“吊死”。整个宣判过程不超过3分钟。

  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从8岁中国女童黄娜失踪的消息传开后,到在高庭审理,都一直牵动着新加坡民心,备受公众的关注。

  事件回放:

  2004年10月10日:到新加坡求学的8岁中国女童黄娜,在新加坡一个名为“巴西班让”的果菜批发中心离奇失踪,当地警方随即展开5年来最大规模的搜寻。

  2004年10月30日:外号“阿豪”的马来西亚男子卓良豪(22岁)潜逃马来西亚9天后,在槟城自首,当晚被送回新加坡协助调查。

  2004年10月31日:警方在离批发中心5公里以外的布兰雅山公园的丛林内发现失踪20天的黄娜高度腐烂的尸体。

  2004年11月1日:卓良豪被警方以谋杀罪名控上法庭。

  2004年11月3日:警方证实黄娜是窒息而死。

  2004年11月8日:黄娜遗体在新加坡火化。

  2005年7月11日:黄娜命案在新加坡开庭审理。控方指出,黄娜是在衣服被脱光,手脚被绑的情形下遭性侵犯,并惨遭猛踩和猛踢。嫌犯最后用双手掩住她的嘴巴和鼻子至少两三分钟,直到她毫无气息为止。为了确定黄娜的死亡,嫌犯卓良豪共用了9个塑胶袋裹她的裸尸,并于当天晚上把黄娜的尸体弃于布兰雅山公园。

  2005年8月26日:法官对黄娜命案作出正式宣判,判处卓良豪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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