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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主要目标

2005年10月11日 19:16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一日电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十月八日至十一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按照十六大对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提出了“十一五”规划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会议公报披露“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二0一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二000年翻一番;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百分之二十左右;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

  全会深入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十一五”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应对各种挑战,认真解决前进道路上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为后十年顺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全会指出,制定“十一五”规划,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抓好发展这个中共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十一五”时期,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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