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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领搬迁款也不交房租 老舍四子女状告老房客

2005年11月21日 09:15


宫门口三条十一号院外景(汪震龙)

  中新网11月21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西城法院受理了已故文学大师老舍的四个子女状告承租户韩某一家腾房案。老舍的四个子女要求该住户腾退归其四人共有的房屋并支付所欠房租两万余元。

  原告说,西城区宫门口三条十一号院的房屋是老舍之子女舒乙、舒济、舒雨、舒立的共有房屋,原承租人是韩先生(已故),现由韩之妻、子等人居住。在政府落实私房政策后,对现承租人一家核定了搬迁补偿,要求其搬迁后将该房屋交还老舍的四个子女。

  原告说,但是承租人一家拒不领取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对其的搬迁补偿款,经政府有关部门动员后,也拒不腾退归原告四人所有的房屋。而且,政府房管部门从2003年12月起调整租金后,承租人一家目前已经拖欠房租两万余元。无奈之下,老舍的四个子女向法院起诉要求现承租人一家腾退住房并交付所欠房屋租金两万余元。

  老舍之子舒乙先生介绍,宫门口三条十一号院是他母亲胡絜青娘家的祖宅。1938年到1943年抗战时期,当时父亲老舍在重庆,母亲胡絜青就领着他们几个孩子在此居住。

  舒乙先生说他住进十一号院时只有3岁,他的童年都是在那所院子中度过的。该院解放后被征用,变成了由多户居民承租的大杂院。政府落实私房政策后,居住在十一号院的多数居民都在领到补偿款后搬走了,只剩下两三户既不领补偿款也不搬迁,韩某一家就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将于近期进行宣判。(李罡 李天际)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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