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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规范民事裁判文书制作 再审判决书即将变脸

2005年11月26日 13:39

  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传来消息称,最高法院已经成立了包括审监庭在内的有关部门组成的诉讼文书研究小组,对包括再审裁判文书在内的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进行统一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说,在实践中,再审裁判文书尤其是民事、行政再审裁判文书的格式不统一,有些裁判文书没有突出再审争议焦点,事实认定缺乏必要的证据分析,不少判决书没有针对申诉、申请再审的请求和理由或者抗诉的理由进行事实认定和裁判说理,当详不详,该简不简;有的文书说理不够,逻辑混乱,认定的事实、阐明的理由与判决主文相矛盾,甚至还存在一些文字、语法上的低级错误,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形象。

  “再审裁判文书制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再审的效果,关系到定纷止争的目的能否实现。统一规范再审裁判文书的格式十分迫切!”苏泽林要求各级法院,应当提高对再审裁判文书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规范司法行为的高度认识制作再审裁判文书的重要意义,增强制作文书的能力。要在再审裁判文书的制作中体现再审程序的特点,注意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处理好一般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尤其要注重再审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加强对证据的分析论证,对法律的分析解释,做到论证清楚、说理充分、逻辑严密。(王斗斗)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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