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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竹“地检署”起诉联电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2006年01月10日 07:10

  中新社香港一月九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新竹“地检署”九日起诉联华电子董事长曹兴诚、副董事长宣明智。此事因在陈水扁元旦“积极管理、有效开放”的讲话发表后不久发生,故引起此间媒体关注。

  “中央社”九日报道,台湾新竹“地检署”起诉曹兴诚、宣明智,是依“违反刑法背信罪及商业会计法”。同时被起诉的还有联电转投资的宏诚创投公司总经理郑敦谦。台湾新竹“地检署”发言人蔡添源说,未对三人具体求刑。

  起诉书称,曹兴诚与宣明智面对台湾人在大陆创立的中芯、宏力等半导体公司挑战,亟思在大陆竞争激烈的芯片代工市场取得领先,罔顾当局法令及联电公司股东权益,与大陆和舰谋议策略合作。

  起诉书还说,曹兴诚、宣明智、郑敦谦等人擅以联电的人力、管理技术、客源与营业秘密技术提供给大陆和舰科技,并协助和舰公司资金筹募、建厂、营运与客服管理等事宜;并未将此项计划写入财务报告,损害股东权益。

  报道称,去年被台湾检方以新台币一千万元交保候传、限制离台的大陆和舰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前联电协理徐建华,以及其他二十四名被告,“获不起诉处分”。

  “中时电子报”报道,联电九日上午举行临时董事会,会中通过曹兴诚、宣明智请辞案,董事长一职由执行长胡国强接任。

  《联合晚报》九日报道称,曹、宣二人将是台湾上市(柜)公司中首家因两岸投资问题遭起诉者。(完)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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