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陈奕迅父亲陈裘大涉贿案发还原审区院排期续审

2006年02月08日 10:27


涉贿陈裘大案排期聆讯(香港大公报图)

  中新网2月8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四名承建商高层涉嫌行贿香港前房屋署前总工程师陈裘大一案,香港高院昨(七日)再发出指引,指明案件将由原审区院暂委法官李慧思审理,案件现正排期续审。

  香港区域法院去年六月裁定廉政公署窃录疑犯与律师对话,严重侵犯保密咨询法律意见的公民权利,下令永久终止聆讯。律政司不服提出司法复核,去年底获判胜诉,高院解除永久终止令,将案件发还区院继续审理。续由李慧思审理。高院昨日再发出指引,指明案件将由原审区院暂委法官李慧思审理,案件现正排期续审。

  当控方昨日在庭上获悉此案,由原审法官李慧思审理案件时,即以担心原审法官对案件心存偏见而未能作出客观判决为由,提出反对并要求改由另一位法官审理。但夏官指相信原审的暂委法官李慧思能不受之前的裁决影响,有能力继续处理案件,将控方的反对申请驳回。

  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去年十二月裁定,区院原审暂委法官李慧思在下令终止聆讯前,拒绝接纳控方传召证人及将证供呈堂的申请,没有全盘考虑所有证供,令最终裁决犯错,遂将永久终止令撤销。但当时夏官只颁令将案件发还区院,但没有指明是否交还原审法官处理,故昨日在高院颁下清晰指引。

  涉案的四名被告为电器工程公司高层职员,分别为沉超(六十八岁)、黄洪基(五十三岁)、余志伟(四十五岁)及王天心(三十七岁),被控串谋行贿房屋署前屋宇装备工程师陈裘大及伪造帐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