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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年首场娱乐官司明开庭 唐磊:老东家欠我30万

2006年02月15日 09:23

  中新网2月15日电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明日,《丁香花》原唱唐磊起诉“老东家”一案将在北京二中院开庭,这被喻为“狗年首场娱乐官司”。

  唐磊起诉自己过去的签约公司——“普新纪元”是去年7月的事,他认为,公司违反了双方约定的利益分配原则,使个人发展受阻。同年9月,他又召开发布会再次起诉“普新纪元”,并追讨拖欠他的28.8万元版税。与此同时,“普新纪元”也表明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唐磊长期擅自出席演出活动,并在去年9月私下转签了广州一家唱片公司,这些均属严重违约,实在无法原谅。在互不相让的情况下,原本合作愉快并推红了《丁香花》这首歌的双方反目,决裂成为定局。

  对于即将开庭的官司,“普新纪元”的负责人普杰说:“此案判决结果将给诸多文化娱乐产业的投资者带来深远影响,我们在2004年6月签下唐磊后,即投资了百万元,力邀高晓松、海岩等大腕参与制作了他的首张个人专辑《丁香花》。但没想到唐磊刚红起来几个月,就出现了各种问题。娱乐行业的投资者如何规避投资风险,合理、有效地加强对艺人的控制,这个官司会说明很多问题。”(大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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