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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次按月调整油气站车用石油气上限价格

2006年02月26日 12:10

  中新社香港二月二十五日电 香港机电工程署二十五日宣布,调整专用石油气加气站在二○○六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的车用石油气上限价格幅度。这是香港自二月一日引入车用石油气价格每月调整机制后,作出的第一次调整。

  机电工程署发言人表示,在专用石油气加气站每月调整机制下,营办商必须按照国际石油气价格的升跌每月加减零售气价,不能加快减慢。

  据悉,经调整后三月份此间专用石油气加气站的车用石油气上限价格幅度,为每公升三元四角一仙至三元七角九仙不等,增幅为每公升六角四仙。其中上限价格最高的,为柴湾丰业街加气站;上限价格最低的,为元朗德业街加气站。

  据介绍,车用石油气上限价格是按照专用石油气加气站的定价公式而厘订。

  定价公式包括两个元素:即国际石油气价格和营运价格。国际石油气价格会按前一个月的国际石油气价格作出调整;而营运价格则每年二月一日按上年度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变动作出调整。

  发言人指出,视乎个别合约营办商因应市场情况的决定,专用石油气加气站所出售的车用石油气的实质价格,或会低于有关合约的上限价格。(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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