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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称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近期内不会有变动

2006年03月12日 08:00

  中新网3月12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北京2006年重点工程建设动员会召开。北京副市长刘志华在会上表示,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近期不会变动。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说法,说北京的拆迁补偿标准将提高,所以很多人都在等着标准提高后再拆迁。”刘志华说:“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拆迁补偿标准近期内不会有变动。”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目前的拆迁补偿办法依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1998年12月起实施)和《关于调整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后者只是对原有政策的调整,未经调整的条款依然生效。

  根据上述《办法》,北京市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为: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其中,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0.7)。

  据北京市建委介绍,拆迁补偿系数可上下浮动,0.7的系数只是大概标准,郊区县的政府可以根据拆迁项目实际情况降低拆迁补偿系数,而对特困户的房屋拆迁,各区县政府可以决定增加拆迁补偿系数0.1至0.2。 (潘澄清)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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