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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彭富春:以公民教育塑造中国人新形象

2006年03月13日 09:59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 题:以公民教育塑造中国人新形象——访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彭富春

  中新社记者 沈嘉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彭富春认为提升中国国民素质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他向全国人大递交建议,在中国小学至大学推广以“法律、道德、信念”为核心的公民教育,藉此“塑造中国人的新形象”

  “我们的国民素质看起来有不少毛病,距离普世标准比较远,但这只是外在表象。内因是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滑坡和缺乏信念。”彭富春说。

  公民首先是法律范畴上的概念,在他看来,法律意识淡薄表现在人们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在现实中遭到侵权不懂维护或以非法手段维护。至于道德问题则较显然,常见的说法是“人心不古”。

  彭富春认为,当前另一个重要的现象是信念缺失,“首先是‘无信’,一个人如果没有真正的信念,他对别人也就不可能有诚信。其次是‘迷信’,这一定程度上是市场经济的风险性让人们缺乏安全感造成的。”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他认为是市场经济引入了很多中国历史上没有的新问题而相关的制度又相不配套。

  “治国在于治人,治人在于治心。”彭富春说,解决人心问题的关键是进行公民教育,“现在学校主要教授的是语言、知识和政治,一些思想道德课程也徒有形式,所谓公民教育基本是空白。”

  他认为,对症下药的方法是,在小学至大学设立公民教育课程,首先加强法律普及,让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深入内心,成为公民生活的准则。其次,在道德意识方面,既令人懂得遵守“不伤害他人”的道德底线,尽可能向“关爱他人”的最高道德原则过渡,但又不无条件地用最高原则取代最低标准。

  关于信念培养,彭富春认为,除邪教外,信念可以是宗教性或非宗教性的,相信真善美和爱也是一种信念。学校教授学生多元化的真善美,可以讲佛教等宗教里的美好理念,学生可以自主甄别吸收。

  “公民教育做不好,中国现代化过程就会出现问题。”彭富春说,“教育是百年大计,应该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及早着手。”

 
编辑:陶光雄】
 
专题网站:2006中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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