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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前总裁陈久霖在新加坡法院已承认六项罪名

2006年03月15日 17:28

  中新网3月15日电 中航油前总裁陈久霖十五日在新加坡法院就六条罪名认罪。陈久霖本来面对诈欺、内线交易、作假帐、未披露巨额亏损等十五项罪状,他决定承认六项罪状,盼取得认罪协商。

  据“中央社”报道,在六项陈久霖认罪的罪名中,包括陈久霖在二零零四年串谋诈欺德意志银行,并伪造虚假的财务文件、发表虚假或误导性的声明、从事内线交易、没有及时向新加坡交易所披露公司蒙受巨额亏损等。这是法院第一天审理陈久霖的案件,法官将把陈久霖面对的另外九条罪名,也一并纳入考虑。

  陈久霖面对的十五项指控罪名如果全部成立,最高将可被罚款二十五万新元,最高刑期七年。

  中航油其它四名高级经理人,已经被法院判决有罪。

  陈久霖是在担任中航油总裁时,利用公司资金进行石油衍生性交易,结果造成公司五点五亿美元的巨额亏损,但却未依法对外披露亏损,同时还抛售部份股权,这起事件在二零零四年底曝光,也成为一九九五年霸菱银行金融丑闻案后,新加坡最大的金融交易丑闻。

  陈久霖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就遭中航油停止职务,中国航油日前已经接受陈久霖辞去公司总裁、执行董事和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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