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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柔性政变”诉讼案 台“高院”首次开庭

2006年03月20日 16:03

  中新网3月20日电 陈水扁“柔性政变”说诉讼案,台“高等法院”今天(20日)首次开庭。

  据“中央社”报道,双方律师就原审程序是否有违误、“七日政变”和“柔性政变”是否不同等问题攻防,陈水扁委任的律师当庭提出“柔性政变”内容密封文件,并声请传唤连战等人作证。

  而连战和宋楚瑜委任的律师则表示,原审程序并没有问题,“七日政变”即是“柔性政变”,也就是“政变”,双方曾提出书状作攻防,原判决没有突袭问题,另外,陈总统演讲内容所指泛蓝,在一般民众认知就是指国民党、亲民党,当然和身为党主席的连宋两人有关,陈水扁所言仍然是指连宋两人发动“政变”。

  据了解,陈水扁2004年一席“柔性政变”说词,引起泛蓝阵营不满,时任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提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认为,连宋主张“流产七日政变”即是“柔性政变”说法可采信,陈水扁指称连宋发动“七日政变”和“柔性政变”为不实事实,足以损害连宋名誉。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2月间判陈水扁败诉,须给付连战和宋楚瑜各新台币1元,且应在岛内大报等登头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启事一天,但经陈水扁提上诉后,今天二审首次开庭。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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