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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整肃基层民警漠视举报、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2006年04月11日 21:51

  中新网沈阳四月十一日电 (高凡)记者今日从辽宁省公安厅获知,从即日起,辽宁省基层公安民警如果在工作中有任何不作为行为,将受到严处。

  基层民警长期工作在公安第一线,直接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交锋,工作中个别基层民警存在漠视群众举报,推诿搪塞、有警不接、接警不处理、不作为问题,对此民众反映强烈。

  针对上述情形,辽宁省公安厅决定加大对基层民警不作为行为的整治力度,各级基层公安机关和责任区(社区)民警及相关领导如果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玩忽职守或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民警参与或变相参与场所、行业经营,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充当卖淫嫖娼、赌博、贩毒、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参与赌博,要按照公安部“五条禁令”规定处理;构成犯罪,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公安派出所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查处场所治安问题决定或命令,或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上级公安机关要依照有关规定,停止派出所负责人和责任区民警执行职务;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予以禁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辽宁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在此次整治过程中决不手软,对长期得不到整治的地区,要追究管辖地公安机关主管领导的失职和渎职责任。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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