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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才宣读“两岸经贸论坛共同建议”(附全文)(3)

2006年04月15日 15:51

  积极推动两岸直接通航。共同推动两岸民间航空行业组织尽快按既有模式,就两岸货运包机便捷化和客运包机节日化、周末化、常态化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作出安排,尽早实施。为便于包机的协商和实施,可以根据两岸航空业者和市场的需求,务实、灵活处理相关事宜。大陆“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与“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应尽早就两岸空中通航的航路进行协商,争取建立最为便捷的直达航路。积极推动大陆“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与台湾民间航运行业组织按2005年春节包机澳门协商的模式,就海上直航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务实推进两岸海上直航的进程。继续扩大福建沿海和金门、马祖海上客货运直航的功能与范围,推动福建沿海与澎湖的直航及两岸贸易货物经金门、马祖、澎湖的中转。

  促进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两岸农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两岸应结合双方的农业优势,强化研发、技术管理及行销的能力,互惠双赢,扩大两岸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大陆方面将进一步扩大开放台湾部分农产品的准入品种,对其中部分农产品实行关税优惠政策。双方共同努力促成两岸民间团体就有关台湾农产品输入大陆所涉及的原产地认证、检验检疫等技术问题进行协商,并采取措施防止假冒台湾农产品。大陆方面积极提供方便条件,欢迎台湾农民、农业企业到大陆投资、兴业。推动两岸农业组织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加强经验交流,相互合作,振兴农村经济。呼吁台湾方面同意农产品采直航方式经高雄等港口销往大陆,以争取时效,减少损耗。

  加强两岸金融交流,促进两岸经贸发展。鼓励和推动两岸金融行业组织就监管机制的建立开展研讨。鼓励两岸金融行业的业者和组织就双方金融机构相互准入有关业务技术性安排进行进一步的研究。鼓励和推动两岸金融业者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人才培训和学术交流,共享经验,共同发展。大陆方面将进一步创造条件,为广大中小台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提供方便。呼吁台湾方面尽快同意大陆金融机构在台湾设立代表处。

  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台湾其他服务业进入大陆市场。开展两岸产业合作研究,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和共同繁荣。加强两岸在通讯、资讯(信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信息产业标准的制定。大陆方面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海峡西岸及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与台湾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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