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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解密档案查阅需按规定办理 提前书面申请

2006年05月11日 07:13

  中新网5月11日电 综合报道,5月10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举行新闻发布会,馆长廉正保宣布中国外交部1956年至1960年形成的档案经解密后即日起正式向社会开放。

  有几份此次开放档案中的档案原件在发布会上进行了展示,包括:《有关中美会谈规划和我国声明稿原批件》、《处理日本战犯卷》、《1956年周总理接见印度大使尼赫鲁谈话纪要》和《关于援几大米一万吨的请示、批示等有关文电》等。 

  如何查阅解密外交档案呢?据介绍,大陆中国公民须出示所在机构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等合法证件;港澳地区中国公民、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侨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本人回乡证、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有效证件;外国组织和个人可按《外国组织和个人使用中国档案试行办法》办理。

  据外交部档案馆馆长廉正保介绍,查阅者可提前20个工作日向外交部档案馆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与范围及其他有关情况,接到通知后,就可直接到阅览室查阅了。查阅档案的方式有:电询、摘录或复制等,但开放档案一律不外借。如需复制档案,须填写复制申请单,经档案馆同意后,由馆内人员负责办理。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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