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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协调会商机制打击经济犯罪 加强应急处理

2006年05月23日 14:04

    五月二十三日,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在北京举行的公安部与审计署联合新闻发布会上称,经过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这些年从境外陆陆续续缉捕到位犯罪嫌疑人320人,涉案直接金额将近700多亿元人民币。 中新社发 武仲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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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23日电 中国公安部与审计署今天上午联合就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在会上介绍了公安部与审计署建立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的有关情况。

  高峰指出,当前,经济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形势严峻,打击经济犯罪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高峰说,从国际来看,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经济竞争活动的加剧,给中国经济安全带来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经济斗争已日益演变为政治斗争,经济安全问题在国家安全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从国内来看,当前,金融、商贸、财税、证券等领域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频繁发生,涉案金额巨大,经济犯罪活动已成为国家经济安全最直接的危害因素。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诱发经济犯罪的因素还会增多,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在自身工作机制、发现和打击能力、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等方面还存在着不相适应的问题。比如说,公安机关对审计、税务、监察等部门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不能及时掌握,等到这些部门正式移送或领导批示后,往往出现犯罪嫌疑人转移资金、潜逃境外的情形,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同时,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威慑力不强。

  高峰介绍说,针对上述问题,公安部党委研究并作出了加强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决定,其中,对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完善的预防、打击经济犯罪体系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005年12月,公安部主动商请审计署、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并向其派设联络员,以加强在打击金融、涉税犯罪以及反洗钱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一旦发现涉嫌经济犯罪线索即可及时落实对有关人员和资金的调查、控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高峰说,同时,在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建立了由公安部、审计署、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参加的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以便及时对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重大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会商和遇到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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