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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发达国家谈判引渡条约提速 已和多国接触

2006年05月24日 10:18


    资料图片:2004年04月16日,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被押解下飞机。

  “中西引渡条约签署以来,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谈判引渡条约的进程正在提速,我国已经和多个国家开始就双边引渡条约展开接触。今年年内还有可能与1-2个发达国家进行正式谈判。”日前,中西引渡条约中方谈判代表团团长、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徐宏参赞向本报记者透露。原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正司级巡视员黄风教授也证实,未来几年,中国将会以西班牙引渡条约作为范本,和多个发达国家签订双边引渡条约。

  中西引渡条约开创先例

  “中国与西班牙引渡条约的签订创造了先例,这个签约模式将会成为中国和其他欧美发达国家的一个示范文本,以在全球范围内编织一个法网恢恢的外逃贪官追捕网。”近日,黄风教授表示。

  今年4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批准中国与西班牙的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之间第一个生效的引渡条约,是中国在与发达国家开展引渡国际合作方面的一次历史性突破。”中西引渡条约中方谈判代表团团长、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徐宏参赞评价说,该条约将对中国追缉外逃犯罪分子、震慑贪官外逃、增强我国在反腐领域同欧盟国家的司法合作,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明确死刑犯不引渡条款

  黄风所说的签约模式即在条约中明确写入了“承诺死刑犯不引渡”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涉及死刑,除非请求方做出不判处或者不追究的承诺,否则被请求方应当拒绝引渡。

  此前,我国与俄罗斯、韩国、南非、巴西等24个国家谈判缔结的引渡条约中,没有一个明确写入该条款。近日,外交部条法司徐宏参赞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我国跟西班牙谈判的引渡条约是中外缔结的引渡条约里第一个出现此类条款的。”

  “这个签约模式将会成为中国和其他欧美发达国家的一个示范文本,今后中国要和欧盟其他国家建立引渡双边关系,必须会有这样的明确条款。”4月28日下午,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新办公室里,黄风教授这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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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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