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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拆还是不分拆?中国农业银行改革方案之争再起(2)

2006年06月05日 12:04

    2006年5月18日,中国农业银行公开发布的2005年年报摘要显示,农行净利润10.44亿元人民币,较2004年20.03亿元大幅下跌48%。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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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拆的理由

  分拆农行,近年来一直是学界热议的话题,有着不同的版本。譬如,按区域分拆成若干个中小银行;按政策性业务和非政策性业务拆分,把农村的政策性业务剥离出和农发行合并;按照业务拆分的原则,把涉农业务和非农业务分离,组建农业信贷银行和农行股份公司,后者成为纯粹的商业银行,等等。

  提出分拆方案的专家们认为,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毕竟主要从事城市地区商业银行业务,规模相对小、城市间差距亦不明显,可以整体改制,农业银行改革却不能回避整体改革与部分改革的问题。

  而且,针对自身不良资产较高的情况,农行也提出过分拆的股改方案,总原则是把全国分成四个大区,然后分别单独处理。

  近两年来,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一直热衷于农行分拆方案的研究。在他看来,其他三家国有银行改革都是单一目标的,即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因此,它们在改革中普遍采取了撤消县域营业网点、收缩基层业务减少基层人员,缩短经营管理链条并将业务重点集中于大中城市等一系列做法。

  但是,其他三家银行的做法农行改革却难以效尤。如果县域地区的基层网点和业务都撤消了,谈何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但如果在不收缩基层、不缩短经营管理链条的情况下进行整体股改,农行能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吗?

  郭田勇对本刊表示,兼顾农行改革中的二难选择的关键是经营管理重心下移,实际就是农行地方化。郭指出:“我并不认为地方化有什么不好,中国的地方性银行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而且,农行按省分拆股改后也并没有完全地方化,因为中央政府注资后将会在各家银行处于绝对或相对控股地位,准确地说,分拆后的各家银行是国有控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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