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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核准十家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2006年06月08日 20:45

  中新网北京六月八日电(记者 俞岚)记者今天从保监会获悉,首批共十家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名单已经出炉。

  这十家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按照今年三月二十八日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只有中资保险公司可以从事交强险业务。

  据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已经开业的二十一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已经全部向保监会提交了交强险资格申请。保监会第一批核准了上述十家公司,目前正在对另外十一家保险公司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近日公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将于今年七月一日起实施。《条例》规定: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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