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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爆涉枪案件时有发生 公安部划定重点集中整治

2006年06月13日 18:27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三日电 (记者 陶社兰)公安部今天表示,当前全国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形势仍不容乐观。有鉴于此,公安部决定,自六月份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

  公安部今天在北京举行例行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用“总体平稳、逐年下降;局部地区问题严重、隐患突出”两句话来描述当前全国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安全管理的状况。据知,自二00一年以来,爆炸案件、盗抢爆炸物品案件、爆炸事故和持枪犯罪案件发生数连续下降,但部分地区爆炸、涉枪案件和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徐沪指出,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就是大力收缴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严厉打击涉爆涉枪涉刀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整治危险物品单位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严密防范重大涉爆涉枪案件和事故。

  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山西、河北、湖南、山东、福建、河南等地重点打击私炒炸药和非法持有、私藏、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青海、贵州要重点解决非法制贩枪支违法犯罪活动源头问题。广西、云南、新疆、内蒙古、黑龙江等沿边地区要将走私枪支弹药犯罪活动的查堵打击工作作为重点。同时,各地都要重点对管制刀具普遍进行整治。

  他强调,此次专项行动要落实单位责任制,建立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清查收缴、检查整治和破案打击的领导责任。还要建立倒查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涉爆涉枪重大案件,要严格倒查当地公安机关和有关民警的责任落实情况,对失职人员及领导要追究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凡因检查、收缴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的,要从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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