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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严肃“禁酒令” 一年70名干部因酒受到处分

2006年06月16日 08:23

  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安徽省纪委、监察厅日前通报了六安市裕安区物价局检查组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并致流血斗殴等6起典型案件。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确保“禁酒令”落到实处。

  去年4月1日安徽省出台规定,要求全省党政机关除重要特殊公务外,禁止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

  据统计,执行“禁酒令”来,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禁酒令”案件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组织处理6人;涉及乡科级干部52人,县处级干部1人。从查处案件来看,违纪者多为乡镇和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有的酒后失态,耍酒疯、吵嘴、打架,直至头破血流,情节严重,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形象。(何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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