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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平米、自住房界定、类别墅 新政三大悬疑待解(2)

2006年06月16日 11:09

    5月31日,上海楼市。“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中新社发 绍常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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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疑二:“自住且90平方米以下可首付20%”——自住如何界定?

  ●背景:《九部委意见》第五条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分析:这项政策中,对“自住房”的界定成为决定贷款买房首付比例的关键因素。据了解,目前商业银行确定购房是否为自住,一是根据借款人的填报,二是通过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情况,三是通过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获取借款人的房屋交易、登记信息。

  但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事实上,是否自住本身就很难界定。靠个人填报掌握信息基本上毫无约束。个人信用体系的约束相对有效,但因为目前体系尚未成熟,仍无法发挥较大的效用。加上银行之间竞争激烈,银行很可能会想办法放宽贷款尺度。”

  ●预测:看来仅仅依靠现行的“自住”判断标准,很难达到调控的目的。改变目前局面的办法,一是对“自住”界定标准进行有效补充。例如通过贷款者有无日常水电费和物业费为标准来确定是否为自住。尽管该方法可以在发放按揭后,以事后监管的形式发现部分炒家。但无法事前预防,难以控制。二是政府通过各种扶持手段促进银行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真正实现信用体系的约束力。三是对两成首付比例的适用条件做更多的限制。

  政府会不会出台细则来保证“自住”界定的准确性?目前多数银行认为,2成、3成的首付款比例,对房贷者的影响并不大。而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定起来难度较大,“预计短期不会有针对此问题的细则出台。”

    相关阅读:如何判断自住房难倒银行?

   ·银行房贷细则普遍“难产” “自住房”是难点

    据了解,针对新政,各家银行普遍认为如何界定“自住住房”是难点所在,而且该问题已经困扰银行业多年。

  有银行业人士表示,新政要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现在看,“自住住房”这个概念比较含糊,每个人在购房问题上,实际主要是以家庭为考虑单位的,但登记、按揭时,绝大多数只体现个人的相关情况。

    ·房贷首付执行新政 商业银行三招定“自住房”

    据了解,商业银行将通过三大渠道确定“自住房”。

  渠道之一是借款人自己的填报。银行要求,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时应如实申报所购房屋的用途,不得将非自住房申报为自住房;第二是通过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借款人的贷款信息;三是通过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获取借款人的房屋交易、登记信息。

    ·央行:公积金房贷首付不提高 自住房诚实申报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6月1日起提至三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和90平方米以下自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执行20%的规定。

 按照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从今天起,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发放的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但不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而且是自住房的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执行2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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