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问“阶梯电价”:阶梯电价=电价上台阶?(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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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问“阶梯电价”:阶梯电价=电价上台阶?(3)

2010年10月18日 15:44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四问:“多收了三五斗”?

  无论“阶梯电价”最后以哪种方案实施,电力部门的收入必然会有所提高。通过阶梯电价究竟能增收多少,目前还没有官方的统计数据公布。

  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增收部分将被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脱硫成本增加等。二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在今后“一户一表”的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三是弥补用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

  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增收款项去向明确,但各部门之间如何分成、如何监审都还存有较大争议空间。电能从生产到消费中间至少有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两个主要环节,上述三个支出方面中既有涉及发电企业的节能减排,又有涉及电力输送环节的电网企业的电表改造等,各部门之间如何“分蛋糕”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妥善协调,并对相应企业的成本进行严格核算。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李英告诉本报记者,按现行规定,调整居民电价要召开价格听证会,并对电网企业供电成本进行监审。但这次向社会公开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是建立阶梯电价机制,各地具体的电量与电价标准,将在各地制定实施方案时明确。因而,国家没有组织对各地电网企业成本进行监审,而由各地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对当地电网企业成本进行监审,并在召开价格听证会后实施。

  不少专家建议借此机会设立相应的价格调节基金,做到专款专用。否则,仅仅通过对占我国目前全部用电量14%的居民生活用电环节中的用电大户征收“惩罚性”的加价,“多收了三五斗”短时间内恐怕还难以解决目前我国电力价格中的结构性难题。

  五问:国际惯例又如何?

  据了解,对于阶梯电价的尝试在国外不少国家已经开展多年,实施阶梯电价被认为是各国应对能源价格高涨的做法之一。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后,出于抑制能源消耗、促进节约,部分国家和地区对居民实施了阶梯电价,比如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埃及、伊朗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等都开始了相应的尝试。有的国家还将阶梯电价执行范围扩大到了工业、商业用户。

  国外居民电价一般分为3~6档,其中最低档为基本用电需求,发达国家设定较高,发展中国家设定较低,如美国新泽西州第一档电价设定为每户600度,日本为120度,韩国为100度,香港地区为200度,印度、伊朗为50度。各档次电价相差约在一倍左右,最高档电价一般为最低档电价的1.2~1.5倍。个别国家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用电的需要,还设置了“生命线电价”,比如日本中部和关西地区电力企业分别对居民月用电量在8度和15度以内部分实行免费。

  在我国,目前也已有浙江、四川和福建三个省份试点阶梯式电价。其中浙江、福建分三档,四川分四档。第一档电价浙江省电量为50度,四川省为60度,福建省为15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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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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