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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减排中“受害者”火电:拉闸限电我也很无奈

2010年12月03日 13:41 来源:中国能源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1月25日,浙江省乐清政府网发表一条消息,称其所属辖区的五家企业由于“违规用电”,将被停电到年底。而具体原因,消息中表示是由于在“有序用电”的政策下,这五家企业用电量超过了规定,擅自继续违规用电,所以做出了该处罚。

  同日,该政府网站上另一则消息称,由于该市今年的剩余用电量指标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用电需求,为确保“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将进一步扩大有序用电范围。其具体规定“将实行用电时间和用电总量双重控制。从11月25日开始,新增有序用电企业采取‘用一停一’,乐清市西片(包括乐成镇、乐清经济开发区)单号用电(双号停电);乐清市东片双号用电(单号停电)。当企业达到用电量限额指标时,对该企业实行停止用电。”

  之前的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针对“拉闸限电”发出紧急通知,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正常发用电秩序的紧急通知》中,明确指出,“随着年底临近,还有少数地区为突击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必须立即纠正。”

  一边是政府的严令禁止,一边是地方的熟视无睹,中央与地方的博弈,远没有结束。在这场博弈中,火电企业也“不情愿”地深陷其中。

  绕不过去的“节能减排”

  根据政府制定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中,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20%。而“十一五”前四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这意味着,留给2010年的任务达到了6%左右。

  但是,2010年特别是一季度,国内高耗能行业加快增长,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上升了3.2%,地方政府的压力陡然增大!

  “地方政府既要保证GDP增长,又要完成节能减排的任务,而结构调整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完成的事情,因此,地方敢于顶峰拉闸限电,也是没有选择的选择。”一位业内专家表示。

  尽管国务院通知中再三强调“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特别是居民生活用电合理需求、强制性停止火电机组发电等错误做法,必须立即纠正。”但是,一些地区仍然选择了突击式的“节能减排”。

  “这肯定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为了达到规定的节能目标,在短时间内采用行政手段进行强制性的降能,肯定是最有效的。”中投顾问能源行业分析员宋智晨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但是,这种手段对相关企业伤害很大,对本来已经经营困难的火电企业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祸不单行的火电行业

  对火电企业而言,由于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上网电价改革的停滞,已经导致了火电企业大规模亏损,为数不多的盈利单位也在有限利润中艰难前行。

  而在“节能减排”的口号下进行的“拉闸限电”,更进一步增加了这种趋势,对火电而言,祸不单行。

  “电力企业本身是一个经济活动的单位,它本来可以正常地发电供电,但这样‘一刀切’以后,电力企业自身的生产秩序被打乱了。同时对于一些局部地区,特别是中西部的燃煤火电厂,如果利用小时数很低的话,亏损就会更为严重,所以对电力企业来说,产生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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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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