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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供热负重运行 历史欠账谁来买单?(2)

2010年12月06日 09:5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无法绕开的产权问题

  “如果政府强行接管某个供热企业,仍然会涉及供热设施产权问题。经营期限届满后如果原产权单位没有取得继续经营权,也会涉及这个问题。真正打官司起诉到法院,政府仍然会输官司”,长春市供热办主任郑海义说,“因为没有上位法支持,这个办法实际上还是一个半截子法”。

  政府如何管理公用事业,这些年来一直令各级政府颇费脑筋。

  长春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刘东伟对此深有体会。“在很多时候,我们不是在管理供热企业,而是在求供热企业”。去年冬天,吉林省受极端天气影响十分寒冷,像前几年“暖冬”时一天烧两遍根本无法满足居民室内温度要求。长春某小区供热温度始终只有十二三度,居民天天到公用局上访投诉。刘东伟到处寻找这家企业的负责人怎么也找不到。后来好不容易打通了他的电话,该人却自称正在日本,无法回国……寒潮过去后,他再见刘东伟时坦言当时就在长春。

  刘东伟说,供热与其他行业相比,有其特殊性,属于政府直接掌控、未完全竞争的产业,具有规模经济和自然垄断的特征。供热市场化后给监管带来了三大难题:一是质量没保障。民营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赚钱就烧,赔钱关门就跑,要么就是偷工减料,温度不达标。老百姓没有办法,无法选择。二是监管没抓手。对弃管和不达标的小锅炉房,商量不解决问题,政府强行接管又涉及锅炉房产权问题。为了解决一些小区弃管后老百姓挨冻问题,长春市供热办无奈之下曾破门而入接管锅炉房,结果被原产权人告上法庭,赢了民心却输了官司。三是企业难退出。长春市现有400余家供热企业,供热设施建设上无序发展,导致部分区域热网重复建设、有的热网供热能力闲置、有的热网超负荷,无法保证达标供热。一些企业为争夺势力范围,还时有摩擦。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鉴于市场化以后政府掌控力下降、公共利益受影响,目前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开始收回公交、自来水、供热等行业的经营权。

  在反复的权衡摸索之后,今年供暖期,长春市决定实行供热特许经营,在具有一定垄断经营性的供热行业中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特许经营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企业的正常退出机制,二是在供热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时政府如何介入。”刘东伟说。长春市特许经营办法对大型新建集中供热项目、区域锅炉房和小锅房分别规定了20年、15年和3年三个特许经营期限,期限届满后,政府可以采取招标方式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经营期内,对擅自停热和供热质量不达标,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供热部门可以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强行接管。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特许经营是把双刃剑,对供热企业是约束,对政府同时也是约束。“过去政府可以居高临下,可以从讲大局、讲政治的角度给企业强压一些任务,比如接管亏弃管锅炉房,寒冷天气不计成本保供热,但是签订特许合同以后,双方就是平等民事主体,政府也要按合同办事,否则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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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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