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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黑社会性质团伙 亳州“黑老大”终审获死刑

2006年08月04日 03:29

  中新网8月4日电 新安晚报消息,昨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该市李伟(又名李宣传)特大涉黑团伙犯罪案的上诉成员宣读了省高院的终审裁定,李伟、王前进、李亚3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报道称,2004年,亳州市“全国中药材商品交易会”举行当晚,该市发生了一起持枪闯进医院杀人的恶性案件,而该案的制造者就是李伟的“手下”,至此,李伟特大涉黑团伙一步步进入警方的视线。该案成了最高法院挂牌,省公、检、法督办的案件。

  今年3月21日,该案在亳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法院查明,2002年,李伟以拉拢、利诱等手段,通过同学、朋友等关系相互介绍,不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至2004年9月逐步形成了以李伟为组织、领导者,以李亚、罗亮、杨其林为领导者,王前进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今年5月31日,亳州市中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以10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李伟、王前进、李亚等3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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