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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自查自纠商业贿赂要注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6年09月19日 09:44

  中新网9月19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日前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部分联系点负责人座谈会上强调,必须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重视和做好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新成效。同时要注意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专项治理工作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何勇指出,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关系到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和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的进展,关系到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开展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认真扎实地落实好每一项措施。

  何勇强调,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六个重点环节都要逐一抓到位,切实做到宣传动员要广泛、调查摸底要全面、问题查找要准确、分类处理要恰当、整改措施要到位、评估验收要严格,把握好政策界限。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九个方面。要把自查自纠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利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权力,官商勾结,搞权钱交易,或参与、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甚至索贿受贿的问题。(姜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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