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上海现"网络私家侦探" 称能全面"搞定"他人隐私

2006年09月23日 11:30

  中新网9月23日电 据新闻晨报报道,替人查阅配偶的手机短信内容,了解对方银行存款及通话记录,帮雇主调查竞争对手的生活起居……一种“网络私家侦探”机构近日悄然现身上海,并称能全面“搞定”他人的隐私。

  业内人士指出,“网络私家侦探”利用部分人的猜疑心理招揽“生意”,虽然它把自己的能力吹嘘得天花乱坠,但手机运营公司的电话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都由内部独立的网络进行保存,基本上不可能泄露。因此,“网络私家侦探”很可能具有欺诈性质。

  暧昧短信引发猜忌 汇出调查款无回音

  妻子手机上的一条暧昧短信,导致市民王先生家近日出现不小的风波。

  当时,王先生的妻子正在浴室洗澡,她随手放在沙发上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王先生下意识地打开一看,手机上显示:“亲爱的,你有空吗?”虽然妻子此后表示这是一个发错的信息,但这并不能消除王先生的疑惑。

  经常上网的王先生立刻想到了“网络私家侦探”,希望能调查妻子近期所有的短信记录。按照网络上留下的联系方式,王先生给“网络私家侦探”发去邮件。第二天,回复的邮件告诉王先生,向一个账号汇进1500元,就能得到所有的相关记录。汇款后,王先生等了一个多月,超过“网络私家侦探”承诺提供记录的日期20天,依然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一切委托网上进行 夫妻猜疑占大多数

  按照王先生提供的网址,在这个“网络私家侦探”的服务项目中明确写着:为顾客提供被“侦查”对象的手机、固定电话的通话记录,手机短消息内容,银行存折余款,公司营业执照,高层管理人员行为调查等。

  所有“侦探”只提供QQ、MSN、邮箱等联系方式,以接受委托。商谈好调查项目和价格后,要求委托人先支付一半钱款作为定金,然后开始调查。整个交易过程中,“侦探”与委托人之间不会有面对面的交流,除了给“侦探”汇款,然后等待“侦查”结果,委托人对任何情况一无所知。

  一名“网上私家侦探”称,因为有特殊设备,他可以轻松调查出相关的通讯记录,并保证记录真实可靠。目前,他的“生意”非常兴隆,一个月至少有三四单业务。除了生意人的需求较大外,夫妻间因相互猜疑而调查对方的情况占大多数。

  “侦探”夸大功劳 “成功”案例子虚乌有

  为了证实其真实性,“侦探”提供了几个“成功”案例。通过核实发现,这些案例大多为司法机关侦破的案件。如“侦探”表示,一个离婚案件中妻子分到了更多的财产,其实该女士根本没找过“网络私家侦探”。

  业内看法:存在明显的欺诈嫌疑

  上海一家手机运营公司安全部的负责人表示,手机运营记录保存在公司内部设备中,如果想查询,须有公安机关的介绍信,并通过严格的手续,在安全部门专职副总的同意和监督下才能进行,其他任何人无权同意查阅这些记录。

  而从设备上来说,这些记录存在于公司内网上,外界基本不可能攻破网络获取。因此,所谓“网络私家侦探”能获得手机通话和短信记录的说法,存在明显的欺诈嫌疑。

  律师指点:“私家侦探”无合法地位

  律师吴冬表示,某些不法分子很可能利用委托人的好奇心或其他需求,借“网络侦探”为名,骗取委托人的财产,这就构成了欺诈。

  即便真的存在这样的“网络私家侦探”,根据相关规定,他们在中国也没有合法的地位。此外,如果“侦探”以拘禁、胁迫、欺诈等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或侵犯他人隐私权、通信秘密权等合法权益,即便证据本身真实,也会因为证据来源的违法而不被法院采纳。(许洱多)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