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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全国公众聚集场所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006年10月08日 20:16

  中新社北京十月八日电(记者 金果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今天下午公布说,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七天里,全国各地共接报各类伤亡事故六十八起、死亡二百三十四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三起、七十五人,公众聚集场所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为,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各类伤亡事故总量下降, 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百分之四点二和百分之二十四点三。 其中,全国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两成左右;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两成和近四成。 而且在节日期间,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众聚集场所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还说,全国除煤矿和道路交通外,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火灾、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等大部分行业和领域未发生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西、河南、湖北、海南、西藏、甘肃、宁夏、新疆兵团等十四个统计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

  但是,煤矿企业中的技改、非法矿井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节日期间发生煤矿企业重特大事故五起、死亡和失踪三十八人。同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多发,节日期间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起、死亡十人,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起、死亡三十人,另外还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二十四起、死亡一百人。 此外,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两起重大事故、死亡六人,隧道施工工地发生一重大事故、死亡四人。(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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