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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促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将注重心理和谐

2006年10月18日 17:24

    十月十日,北京天安门广场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标语牌鲜艳醒目。本月八日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将社会问题纳入决策讨论内容。 中新社发 廖攀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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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新网10月18日电 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决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

  《决定》并强调,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要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要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决定》说,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新华社今天受权播发了约1.6万字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这一《决定》全文。


 
编辑:余瑞冬】
:::相 关 报 道:::
·《决定》:构建和谐社会 必须遵循六方面原则
·中国将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建多形式沟通平台
·6方面问题影响社会和谐 <决定>强调不断化解矛盾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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