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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东明知房客从事违法行为不举报将被严惩

2006年10月20日 15:38

  中新网10月20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公安局首次对6名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的违法出租房主进行公开处理。北京市公安局表示,如果房东在明知房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后不举报,仍然为其提供住所,将被警方依法严惩。

  近年来,北京市进入出租市场的房屋逐年增加。在城乡结合部,许多村民几乎完全依靠房租维生。警方在对回龙观、东三旗、顺义天竺等14个地区进行的重点检查后发现,许多出租房主不履行房屋出租人的责任,对租住人员的所作所为不闻不问,放任其在出租房内进行违法活动。在这些地区,卖淫女当街强行拉客、盗窃、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频繁发生。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于鸿源说,有些房东甚至明知房客存在违法行为,既不制止,也不向警方报案,更不收回房屋,有些人还为房客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房东把房子租给这些违法人员往往能得到更多的房租,有的违法房东被抓获后坦承:这些人的钱也不是好来的,多收点也正常。”于鸿源说,今天首次公开处理违法出租房主,正是要向全市所有房东发出明确信息:既然想从房屋出租中获得收益,就必须履行治安义务,发现可疑情况须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即使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中介公司,平时很少见到房客,同样也需要承担这一义务。

  对于大多数房东,由于条件和能力所限,即使发现房客存在某些可疑行为,也无法获得证据,即使想终止租约也没有理由。于鸿源说,遇到这样的情况,房东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警方从中发现房客的违法犯罪活动,房东将不会被追究责任。(安然)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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