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上海检察院首推"恢复性司法"处理青少年刑事案件

2006年10月21日 09:14

  中新网10月21日电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借鉴“恢复性司法理念”处理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坐在一起促膝谈心,商谈如何处理犯罪后果,以及案件对未来生活的影响,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据了解,检察院将作出刑事和解的处理决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将免受法庭审判。

  今年4月,17岁的小杰参与了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小杰等3人移送检察机关。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得知,小杰就读于一所技校,当他知道自己盗窃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属于住在同楼的梅阿姨后,觉得内心愧疚,一再表示,如果可能,他愿意当面向梅阿姨道歉。

  为此,检察官约见了梅女士。起初,梅女士不太理解,她先后有5辆电动自行车被偷,严重影响了其工作和生活。但是经过开导,她表示,小杰还是学生,他既然知错,就没有理由再恨他了。

  检察官约梅女士和小杰坐到一起,小杰拿出认真写好的“致歉书”送到梅女士手上。梅女士表示:“只要勇敢地站起来,还是好孩子。”

  经过在社区3个月的教育考察,小杰的综合表现良好,被害人又当面表示谅解,检察院借鉴国外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将对案件作出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利的处理决定。

  据了解,“恢复性司法”是近20年在西方兴起的刑事司法改革运动,旨在修复犯罪给被害人、社会以及犯罪者本人带来的创伤,通过加害者和被害人之间的补偿性协商,最终促进加害者回归社会。(龚瑜)


 
编辑:张哉麟】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