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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深化国际航运合作 又达四项共识

2006年12月15日 01:12

  中新社昆明十二月十四日电 (甘娜)记者从正在此间举行的“中国东盟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合作研讨会”上获悉,中国与东盟十国就进一步开展国际航运合作达成四项共识。

  达成的四项共识是双方将本着“平等互信、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航运领域开展多层面、全方位的合作;双方应研讨并制定中国——东盟交通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就未来一段时期交通合作的方向、重点、具体内容及方案达成共识;进一步促进湄公河航道的继续改善,大力推进运输便利化,为国际商船查验及收费制定统一标准;继续开展人员培训、信息交流方面的合作。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的交通合作进展较快,双方已形成了七条公路、二条铁路、一条内河运输通道(澜沧江—湄公河)和多条海运及民航运输线路。中国对东盟的海运贸易额已由二000年的二百三十七亿美元增长到二00五年的六百六十亿美元,占中国对东盟贸易额的一半多。这表明中国与东盟的航运合作日趋紧密。

  目前,中国与东盟间已签署了包括《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客货运输协定》、《实施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四国政府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谅解备忘录》以及多个双边运输协定,还就《中国与东盟区域性海运合作框架性协定》进行了多次磋商。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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