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官员婚姻变化申报莫成“反腐秀”

2007年01月12日 11:35

  北京市委出台《〈关于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副处以上(含副处)党员领导干部本人的婚姻变化应当向组织申报。(详见今日本报B04版)

  北京市委的新规初衷无疑是好的。一些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已经成为一个很值得警惕的问题。但应该看到,一方面,生活作风糜烂,贪色淫乱之徒,有不少人担任领导职务,手握财权人权,属于典型的小国寡君,“老虎屁股摸不得”。另一方面,在很长时间里,组织上对于官员包养情人持宽容默许的态度,对公众的反映和反感置若罔闻。以至于不少党员干部道德观出现了美丑荣耻的大颠倒。无论是花省长孟庆平的“放松放松”、张二江的“消除寂寞”、南京奶业集团原老总金维芝的“身份象征”、原浙江台州市宣传部长苏建国的“男人本能”,还是三湘女贪蒋艳萍的“女人玩男人不能不讲档次”论,并非没有市场和知音。

  要想真正净化党风,使每一个党员干部“讲操守重品行”,做一个高尚、有道德、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还必须实行综合施治。

  来源:河南商报;作者:刘效仁


 
编辑:张磊】
:::相 关 报 道:::
·北京规定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婚姻变化需上报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