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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帮老大杀人诈财猖狂10年 收买派出所逍遥法外

2007年01月31日 10:31
     一群把犯罪当作职业的人 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一个42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 如何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

    一个掌管着上亿元资金的信用社主任 为何会沦为犯罪的帮凶

    主持人:画面上这个人叫刘俊勇,是2006年湖南省最大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首犯。2006年12月27日,当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宣布,对刘俊勇等七名被告人一审判处死刑时,在现场的记者注意到,刘俊勇脸上的表情从满不在乎瞬间变成了恐惧。而对于本案涉及的100多名受害人来说,这正义的判决,也终结了刘俊勇和他的同伙曾经带给他们的无尽恐惧。

    审判长:被告人刘俊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

    2006年12月27日上午十点,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娄底市体育馆公开宣判,刘俊勇等七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毒、故意伤害致死等多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死刑。法院对其余同案的90名被告人也都作出了有罪判决。

    审判长:他们这一伙人,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人是基本固定的,组织领导者就是刘俊勇,他手下有三个骨干人员,就是寥建伟,刘永华,和陈彬彬,他们三个手下都带了一批人,都能够服从他们的指挥,刘俊勇又能够指挥他们这三个人。

    刘俊勇,34岁,娄底市新化县人,初中文化。是这个42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最高领导者、组织者。作为一个42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刘俊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又是如何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一审宣判以后第三天,《法治在线》栏目记者在娄底市第一看守所采访了被告人刘俊勇。

    被告人刘俊勇:我没有读书,没有读过多少书,对法律认识不强,法律意识都是在这个看守所以后才学到的,首先我要知道法律这么厉害,自己(犯的罪行)这么严重的话,我绝对不敢这么做。

    从1996年开始零零星星地违法犯罪,到2005年3月26日罪行彻底暴露被公安机关逮捕,刘俊勇黑社会性质组织经历了将近十年的发展时间。而发生在2004年6月30日的一起凶杀案,正是这个团伙覆灭的导火索。

    2004年6月30日深夜12点,沙江村村民陈历平在睡梦中被一片砍杀声惊醒。当他慌慌张张地从卧室跑出来时,发现家里已经被一群不速之客包围,十来个清一色赤膊的男子手持砍刀,疯狂地朝他的大儿子陈新华猛砍。

    受害人陈历平:我的天啦,不得了了,今天可能是杀人的来了,他们第一刀就把我的手砍断了,我就昏死过去了。

    受害人陈新华的母亲袁丁桃:我赶快就喊救命啊,不得了了,家里血都流成河了。

    这起后来被称为“6.30”案件的惨案发生的时间前后只有几分钟,但是后果异常严重。陈历平的弟弟陈历德就住在隔壁,他听到吵闹声后起床准备报警,也被守在屋外的4名男子砍伤。第二天凌晨,受害人陈新华因身中46刀、失血性休克在医院不幸身亡。

    村民:我们的心情都是很愤恨的,我们老百姓要求政法机关严惩这些坏分子。

    湖南省新化县公安局局长张建成:当时他家里面的一些人,包括一些邻居,都围着我们,把当时那个惨状,讲述给我们,当时还有好几个人,几个老百姓都流下了眼泪。

    当时我们看见确实感到,一定要想办法,把这个案子拿下来。

    案发当晚,警方经过初步调查了解到:当天到现场参与这起凶案的人数竟然有20多人。

    湖南省新化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化祥:进屋砍杀的,每人带了一把砍刀,一根短铳;外围有十多个人在警戒。把这个屋子都围了起来;还有摩托车司机专门负责案件做完以后把他们送走。

    娄底警方迅速将案情逐级汇报到了湖南省公安厅、公安部。“6.30”案件随后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刘俊勇就是这样开始浮出了水面。

    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吴干呈:群众反应,其中刘俊勇这个人,他的手下有一大帮人,在当地的名气很大,谁也不敢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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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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