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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寮案考验中日关系 日能切实遵守"一中"原则?(3)
2007年02月08日 09:32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光华寮内荒废的水房。郭一娜/摄

  当事人追忆寮中往事

  昔日的光华寮,依靠学生自治和中国使馆帮助,保持着正常运转

  “光华寮虽然现在有些破败,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得到修缮。据我所知,中国驻日领事馆也有这方面的考虑。”京都华侨总会副会长杨和雄先生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杨先生今年57岁,祖籍福建省,是华侨二代,他现在负责光华寮日常事务管理。

  “光华寮”的最初岁月

  他告诉记者,在2006年9月京都华侨总会接管光华寮之前,光华寮一直由老寮生冯健畴先生来管理——冯老先生是该案的8名被告之一,也是唯一一直住在光华寮的老寮生。冯先生是广州人,1926年生人,1943年前公费到京都大学工学系学习。

  光华寮原来叫“洛东公寓”,日本战败后,京都大学无力负担管理费用,放弃了对“洛东公寓”的管理,为了使这座不小的宿舍楼能继续正常使用,住宿在公寓里的70多名中国留学生商定把“洛东公寓”改名为“光华寮”,并成立了光华寮自治委员会,对光华寮的一切事务进行自主管理。冯先生也是自治委员会的成员之一。

  光华寮的最初岁月是艰苦的,战后初期日本社会物资奇缺,配给居民的粮食不够糊口,中国留学生中有许多人因营养不良患上了在当时属不治之症的肺病,甚至一些人因此病死。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一部分留学生回国,但当时包括冯先生在内一些留学生因为患肺病卧床而未能随其他留学生一起回国。此后,除了一些新去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外,一些旅日华侨子女也成为光华寮的住户。

  台湾当局不管寮生死活

  1967年,台湾方面突然向京都地方法院起诉,要求爱国侨生停止使用并退出该处房产,8名老留学生成为被告。但在1967年全体住宿留学生大会上通过的光华寮规定上,明确写着“本寮是留日中国学生的寄宿舍,是中国人民的财产”。

  据介绍,光华寮自治委员会自1945年10月成立之后,每半年改选一次,对宿舍的有效管理从未间断,从吸收新到学生寄宿,收取房租,水电费到打扫卫生等。

  冯老先生生前讲过,台湾当局在1950年到1972年(中日签署联合声明)的20多年里,实际上从未过问过光华寮的管理事务,也从没有拨款修缮过光华寮。相反,中日邦交恢复后,中国驻日本使馆教育处和驻大阪领事馆经常关心和帮助光华寮,逢年过节都来人探望,送来纪念品和生活补助金等。驻大阪领事馆还于1982年拨款对光华寮进行了修缮。当时的冯老先生说,“光华寮房地产是用中国人民的资产购置的,理所当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有财产。”

  回想当年“寮声鼎沸”

  虽然不是光华寮案件的法律当事人,但许多中国留学生都表示支持老住宿生为维护国家权益进行的斗争。

  1964年,与光华寮一墙之隔的英国领事馆要翻建成英国文化中心,未打任何招呼,就将与光华寮之间的隔墙拆除。光华寮住宿生发现后与京都地方政府和英国方面交涉,在交涉中得知这是得到了所谓台湾当局“驻大阪领事馆”的同意。学生们和爱国华侨非常气愤,立即通知京都地方政府和英国领事馆:光华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产,现在由光华寮自治委员会管理,台湾当局“驻大阪领事馆”无权批准让地。后来京都地方政府和英国方面写下契约书,承认光华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证今后有关光华寮事宜与自治委员会协商。据说,这次捍卫光华寮的斗争使台湾当局极为恼火,咒骂住宿生都是“赤色分子”,要挟住宿生向台湾当局表示“忠诚”,住宿生们团结一致,态度坚决,没有屈服。

  杨和雄1970年搬进光华寮时,这场官司已经进行了4年左右。据他回忆,当时寮里90多间房,住了60多人,非常热闹,除了像冯先生那样的留学生外,还有很多华侨。大家都不太担心审判结果,认为不管怎么说,祖国大陆最后会赢。

  曾牵动国人神经

  光华寮问题当时一直牵动着国人的心。据上个世纪80年代担任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的王厚立老先生回忆,因为涉及法理问题,当时中国的法学界人士纷纷写文章进行反驳。记者在光华寮的发现也印证了这一点,墙上至今仍粘贴着诸如刊登在当时《人民日报》题为《评光华寮案的法律问题》之类的中国法学人士的文章。

  据外交部资料显示,自1974年至今,中方多次向日方提出交涉。

  王厚立向《国际先驱导报》指出,1987年1月底到2月初,他以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和中国法学教授的身份,率领一个法律代表团去了日本东京、京都和大阪,会见了日本外务省的官员,也跟日本法学界的一些著名人士和日本律师进行了接触、交换意见,并举行了一个大规模的招待会与日本方面各界人士交流。与外务省会面主要为直接交涉,而与日本法律界交流,主要为宣传中方观点,同时了解日方观点。

  1987年9月11日上午,邓小平会见冢本三郎率领的日本民社党第八次访华团。在谈到中日关系时邓小平说:“中日两国的政治家,应该把中日关系看远一点,短视是有害的,是不可取的。在光华寮问题上,我们的看法不大一致。你们看作是法律问题,我们认为是政治问题,分歧就在这里。在处理国家关系时,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能离开政治原则。”

  华侨总会续写历史

  “虽然在光华寮只住了两年多,我对光华寮的感情很深。”在寮生大会上,通过选举,杨和雄曾和其他5人一起被大家推举成为自治委员,参与过光华寮的管理工作。30多年后的今天,在华侨总会工作的杨和雄,再次有机会负责管理光华寮,他说“真的很偶然”。

  但是,这中间也有变化。由于原来的光华寮自治委员会渐渐失去了原来的管理职能。杨和雄解释说,“在近20年的时间里,都是交给冯老先生来管理。”去年8月,冯老先生突然从楼梯上摔下来,外伤性脊椎受损,不幸去世。此后,光华寮出现了无人管理的状态。

  冯老先生去世后,中国驻大阪领事馆找到华侨总会,商量是否同意代为管理光华寮。“从华侨总会的立场来说,我们认为光华寮是祖国大陆的合法财产,所以就接受了这一请求。”华侨总会主要负责收取住宿费,还有派人清扫寮内卫生。

  “我虽然不是这场官司的被告,但作为一个普通的华侨和曾经住过光华寮的寮生,我对这场官司也比较关注。我相信祖国大陆最后一定能赢。”杨和雄说。(郭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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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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