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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设立"退休奖"鼓励少生育 兼顾涉外婚姻人士

2006年07月01日 14:18

  中新社上海六月三十日电 (记者 许晓青)拥有上海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旦退休可享受一次性“退休奖”。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今天就七月一日起施行的新政策进行说明:涉外婚姻中的上海户籍一方,如符合条件,亦可申领此奖。

  据介绍,在沪上日益增多的涉外婚姻中,夫妻一方为上海户籍,且夫妻自愿终生仅养育一名子女的,则拥有上海户籍的一方在独生子女出生后,可申领《光荣证》。这些《光荣证》持有者,享受与非涉外婚姻人士同等的一次性“退休奖”及每月的独生子女费。

  根据明日起施行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已加入上海城镇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一次性“退休奖”,夫妻双方可各得二千三百元人民币。

  该《若干规定》中,还有多项新措施凸现“人性化”,包括增加“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和死亡时,政府对其父母的一次性补助”,夫妻所得补助额可突破一万元人民币。该规定还对城镇无业人员、农民、被征地农民工等享受“退休奖”的途径和金额予以规范。

  对于新政策推行后产生的“丁克”家庭,沪计生委官员称,相关法规中无鼓励条款,政府也不设奖励。

  最新统计显示,上海常住人口已达一千七百七十八万,其中户籍人口已连续十三年保持负增长。相关部门匡算,上海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每年用于奖励独生子女家庭的费用约两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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