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今年7月28日,是唐山大地震30周年纪念日,为了给人们的祭奠提供便利,在地震遇难者集中埋葬地之一的唐山南湖公园,一家公司兴建了“唐山大地震纪念墙”,人们可以在纪念墙上镌刻罹难亲人的名字——但却需要不菲的费用,墙正面刻一个名字收费1000元,背面800元。
在遇难者入土为安的地方建立纪念墙,让哀思有所寄托,确实有必要。然而,采用商业方式运作此事却有些不妥。
30年前的那场灾难,不仅仅是个人和家庭的灾难,也是人类共同的灾难,兴建纪念墙,不仅仅是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一个祭奠亲人的地方,这面墙,也是我们留给后代的记忆,向后人传递我们对待人类群体灾难的态度——坚硬的花岗岩,将把这些丰富的信息传至久远。因此,只有把所有能找到的罹难者名字全部镌刻到墙上,纪念墙才真正有意义,也才有更大的人道感召力。
但这种商业操作的办法,有可能对某些罹难者家属造成感情伤害。因为并不是每个家庭都有充裕的财力为死难的亲人刻上一个姓名。斯难未远,哀痛永垂,如果仅仅因为家庭的经济原因,就让一些罹难者孤魂无寄,未免太过功利。
在纪念唐山大地震30周年的时候,在一些人眼里,金钱竟然成了能否参与纪念的标准,这无异于往唐山人心灵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希望这种“为了金钱的纪念”,能在政府部门的重新引导之下,回到公益的本位,以慰藉更多的遇难者家属。
(来源:齐鲁晚报,作者:郭之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