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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原司长郝和平受贿并非法持枪获刑15年

2006年11月28日 14:18


国家药监局原司长郝和平被判15年 常鸣摄

  今天上午10时,被两名法警重新戴上手铐的郝和平夫妇神情落寞,几分钟前,58岁的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

  郝和平之妻付玉清同时被判有罪,56岁的付玉清曾经是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主任,一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对此判决,郝和平夫妇未发表意见。

  根据法院予以确认的事实,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间,郝和平利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审批的职务便利,为浙江苏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慧有限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4公司给予的5万元人民币、一辆价值25万余元人民币的广州本田雅阁牌轿车和三张价值50万余元人民币的高尔夫俱乐部旅游会籍卡、会员卡。此外,2004年3月间,郝和平与付玉清一起,曾以装修房子为名,向一家公司负责人索要贿赂款20万元人民币。

  另外,郝和平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05年7月被立案侦查期间,检方在其住所内发现5支近距离对人体具有杀伤力的气手枪,其中有4支气手枪和1支转轮气手枪。

  (来源:北京晚报;作者:杨昌平)


 
编辑:张磊】
:::相 关 报 道:::
·涉嫌受贿私藏枪支 国家药监局一司长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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