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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注射器假冒艾滋患者连抢数的哥 赣男获刑12年

2006年12月11日 15:11

  12月8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假冒艾滋病患者抢劫的士司机钱财的案件,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梁俊、熊勇有期徒刑十二年和有期徒刑九年,并均处罚金。

  2005年10月至2006年3月间,梁俊、熊勇在吉州区以搭乘出租车为由,将的士司机骗至殡仪馆等僻静处,采取手持注射器、谎称自己是艾滋病患者相威胁的手段抢劫司机钱财。其中,被告人梁俊抢劫作案6次,得赃款共计人民币485元;被告人熊勇抢劫作案5次,得赃款共计人民币61元。被告人熊勇犯罪后自首。两被告人归案后均退清了所得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俊、熊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当场劫取公民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熊勇在实施其中3次抢劫犯罪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抢劫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且其犯罪后能自首,并退清所得赃款,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梁俊归案后能退清所得赃款,可酌定从轻处罚。

  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王晖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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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防止"艾滋病"成犯罪护身符 严打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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