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云南一派出所所长酒后驾警车撞人逃逸 获刑五年

2006年12月13日 16:53

  中新网昆明12月13日电 (王舒榕)倍受此间百姓关注的警官酒后驾车撞人案本月十二日宣判,一名派出所所长肇事逃逸罪名成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今年八月二十一日晚,云南昆明晋宁县新街乡派出所所长张武德驾驶警车与一辆对向行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上两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武德驾车逃逸。

  经警方调查确认,张武德属酒后超速驾车肇事。“身为一名警察肇事逃逸,性质十分恶劣。”

  本月十二日,此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张武德触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同时,法院判决张武德须向两名死者家属支付十二余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法院还认定,警用车辆属于国家特种车辆,晋宁县公安局应该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对坊间议论张案“重罪轻罚”,法院解释称,张武德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有自首情节,可依法减轻判罚。”


 
编辑:余瑞冬】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